来自2014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复原橡胶分会年会暨废轮胎综合利用技术交流会上的消息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拟调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政策有望年底前落地。
据悉,其中,对于原料100%来源于废旧轮胎的翻新轮胎、橡胶粉、再生橡胶产品,只要技术及废气、废水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通过ISO9000及ISO14000认证,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每年享受退税额不超过5000万元,企业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表示,此次优惠政策所设门槛并不高,但势必造成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他指出,再生橡胶行业一手连着资源,一手连着环境,因此生产企业一定要在做大做强上下功夫,在节能环保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