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四分法”中,有害垃圾是数量较少的一类,但因为有毒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有害并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潜在危害,所以有害垃圾不能和其他垃圾混在一起,要做到“有害单独放”,交给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旧灯管、过期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桶、废日用化学品和废水银产品等。
不久前,一条“废电池已实现低汞,无需集中统一回收”的新闻引起市民热议。很多市民平时一直都把废旧电池当作有害垃圾并且单独收集,此新闻一出,让很多市民颇感意外。据了解,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等9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目前使用的家用碱性锌锰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的技术要求。所以市民不用单独收集废旧电池,可以直接丢掉。
但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电池都已从有害垃圾中除名,纽扣电池、电瓶车电瓶等铅蓄电池或其他含重金属电池就属于有害垃圾,应集中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