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国国务院正式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2013年1月1日,从事相关技术研究人员将以电邮的方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出《召回和禁止销售TPMS技术产品建议》。这将是国务院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生效实施首日的第一例召回投诉。
“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ire Pressurs Monitoring System,TPMS)是源自美国的技术发明,美国也是首个以强制性标准推广应用TPMS的国家,2007年9月1日起,全美销售的总重量4356Kg以下新车必须配备TPMS系统,欧盟也于2012年出台了TPMS强制性标准,日本、韩国的TPMS强制性标准将于2013年出台。由于TPMS影响面广,中国已经出台了推荐性技术标准,并已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
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届时,相关人员将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出《召回和禁止销售TPMS技术产品建议》,并提交一份《TPMS技术缺陷及改进对策》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TPMS技术产品存在的重大技术缺陷属于设计缺陷,TPMS技术产品在方案设计之初,有意或无意地遗漏了对轮胎载荷特性与充气压力特性的关注。